作者:约翰.加尔文(John Calvin)
经文: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,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。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我们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,为要叫我们行善,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。(弗2:8-10)
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 这句话可以说是从上文推论而得的。保罗论到拣选和自由的呼召,目的是要指出,他们单是因信而获致救恩的。首先,他说明,以弗所人的救恩,完全是神自由的工作﹔但是他却也因信而获得这恩典。一方面我们必须瞻仰神,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注视人。神并不欠我们什么﹔因此救恩不是酬报或补偿,而纯是恩典。
或许有人要问,人如何能得到神所提供的救恩呢?我的回答是:因信而得。
因此保罗断定,我们本身无功可言。假使,在神而言,救恩完全是出乎恩典,而且假使,我们只是带著信心,并无可称赞之处,那么救恩必然不是出乎我们自己。
因此,我们岂不应当避免谈自由的意志,良善的意向,并那些虚构的节期,功德和补偿吗?这些事都是要在人救恩的事上,割据一份称赞,致使恩典的赞扬不得保持完整。在人的一方面,保罗指出,”信”是接受救恩的唯一途径,他否定人们通常所答的一切其它途径。故此,”信”把人空无所有地带到神的面前,致被基督所赐与的福祉充满。因此,他加上,不是出于自己﹔唯有不妄自居功,信徒才能承认,神是他们救恩的唯一创始者。
因此,我们看到,在救恩的获致上,保罗不让人有任何的自夸,乃是神所赐的。前面他说,救恩是出乎恩典,现在他说,救恩是神的赐与。前面他说,不是出于自己,现在他说不是出于行为。因为,在这三句话中,他概括了致罗马人书和致加拉太人书中整个冗长的论点:我们的公义,完全是出自神的仁慈,在基督里借著福音向我们提供,并且唯赖信心而接受,人毫无功德可言。
根据这段经文,我们可以很容易地驳斥天主教的说辞,他们认为保罗在此处是说,在宗教礼仪之事上,人不是因行為而称义。然而很明显地,保罗不是单单论到某一种行為,而是否定人一切以行為做依据的公义,包括人一切所有的所谓功德。我们必须要注意到神与人的对照,恩典和行為的对照。争论之点若只是关于宗教礼仪,他為何要将神与人作对照呢?
天主教不得不承认,保罗在这里把救恩的全部荣耀,归诸神的恩典,但是他们却想出另一个意念,称说,神赐予我们”初先的恩典”。他们妄想借此為达到他们的目的,然而保罗却不但把获致救恩的初步,也把全部的救恩的获得,都圈在人的天赋之外。
他们更忽视了保罗的结论:免得有人自夸。只要在恩典之外加上任何功德,就必须為人的自夸稍留余地。除非将全部称赞归于神及他的仁慈,保罗的这句话就无法立足。他们通常曲解这段经文,将”赐与”限于信心的赐与。但保罗却只是用不同的语辞,论到前面所说的教训。他没有说信心是神所赐的,而是说救恩是神所赐与我们的,或说我们因神赐与而获得救恩。
我们原是他的工作。保罗把相反的情形搁置一边,以証明我们是因恩典而得救。没有任何行為可使我们赢得救恩,因為我们所有的一切好行為,都是重生的果实。故此,行為的本身就是恩典的一部分。他说我们是神的作品,这不是指一般性的人的生命的创造,而是论到基督之灵所形成,以达到公义之境的新人,不是出于我们自身的能力。这项工作只是应用在信徒身上﹔他们虽出自亚当,邪恶并刚愎,但却因基督之恩,在灵命上得到重生,成為新造的人。因此,凡在我们心中的一切良善,都是由于神超然之工的结果
保罗解释道:我们是神的作品,因為我们不是在亚当里受造,而是在基督里受造﹔不是為著没有目标的生活,而是為行善。
我们的一切善行既然是从神的灵领受而来的,那么还是什么自由意志可言呢?虔诚的读者应当注意思考使徒的话。他没有说,我们受到神的协助﹔他没有说,神预备了人的意志,然后必须借这意志本身的力量,来推动善行﹔他没有说,神先赋予我们择善的能力,然后我们必须自己作一选择。这都是那些要削弱神恩的人,通常所用的诡辩之词。
但是保罗却说,我们是神的作品,凡在我们心中的良善,都是他所创造的。即是说,整个的人是被神的手所形成的,要叫我们成為良善。他的”作品”并不是择善的能力,或心里的准备,或从旁协助,而是正确的意志本身。否则保罗的论点就是毫无意义了。
保罗要証明,人绝不能靠自己赢取救恩,而是完全无价地得自神。他的凭証是:除了神的恩典之外,人是无可足道的。任何人,若想在神恩之外,為人举陈最些微的功劳,他就在这微小的一点上,给与人自己取得救恩的能力。
— 节录自加尔文的《以弗所书注释》第二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