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亚他那修信经》

  1. 凡人欲得救,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。
  2. 此信仰,凡守之不全不正者,必永远沉沦。
  3. 大公教会信仰即:我等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神。
  4. 其位不紊,其体不分。
  5. 父一位,子一位,圣灵亦一位。
  6.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,同一荣耀,亦同一永恒之尊严。
  7. 父如何,子如何,圣灵亦如何。
  8. 父不受造,子不受造,圣灵亦不受造。
  9. 父无限,子无限,圣灵亦无限。
  10. 父永恒,子永恒,圣灵亦永恒。
  11. 非三永恒者,乃一永恒者。
  12. 亦非三不受造者,非三无限者,乃一不受造者,一无限者。
  13. 如是,父全能,子全能,圣灵亦全能。
  14. 然而,非三全能者,乃一全能者。
  15. 如是,父是神,子是神,圣灵亦是神。
  16. 然而,非三神,乃一神。
  17. 如是,父是主,子是主,圣灵亦是主。
  18. 然而,非三主,乃一主。
  19. 依基督真道,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,均为主。
  20. 依大公教,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,亦不得谓主有三。
  21. 父非由谁作成:既非受造,亦非受生。
  22. 子独由于父:非作成,亦非受造;而为受生。
  23. 圣灵由于父与子:既非作成,亦非受造,亦非受生;而为发 出。
  24. 如是,有一父,非三父,有一子,非三子,有一圣灵,非三 圣灵。
  25.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,无别尊卑。
  26. 三位乃均永恒,而同等。
  27. 由是如前所言,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神。
  28. 所以凡欲得救者,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。
  29. 再者,为求得永恒救赎,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 人身。
  30. 依真正信仰,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,为神,又 为人。
  31. 其为神,与圣父同体,受生于诸世界之先;其为人,与其母 同体,诞生于此世界。
  32. 全神,亦全人,具有理性之灵,血肉之身。
  33. 依其为神,与父同等,依其为人,少逊于父。
  34. 彼虽为神,亦为人,然非为二,乃为一基督。
  35. 彼为一,非由于变神为血肉,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。
  36. 合为一;非由二性相混,乃由位格为一。
  37.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,神与人成为一基督。
  38.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,降至阴间,第三日从死复活。
  39. 升天,坐于全能神父之右。
  40.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,审判活人死人。
  41. 彼降临时,万人必具身体复活;
  42. 并供认所行之事。
  43. 行善者必入永生,作恶者必入永火。
  44.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,人除非笃实相信,必不能得救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《亚他那修信经》简介

据说此信经是亚他那修在第四世纪,根据以前的信经及奥古 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写成的,最早曾在第五世纪的拉丁教会中出现 过,而完整的形式则要到第九世纪,那时大家都认为它是亚他那 修的作品,所以它极具权威性。但在第十七世纪时,罗马天主教 的学者Voss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于亚他那修之手,他提出亚他那修 必以希腊文著作,但此信经却流传于拉丁教会中,可见原作必是 以拉丁文写成,决非出于亚氏,而且文中并未使用亚氏最为强调 的“本体相同”(Homoousia)一词。从此无人确知此信经之作者。 《亚他那修信经》是第一个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,也是 最好的一个。它的文词简洁、清晰,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统告白之 一,且为路德及改革宗所肯定,但如今只流传于天主教及英国国 教圣公会之中。 此信经是以诗体写成,共有四十句教条,可分为两部分:第 一部分以三位一体为主题,是依据奥古斯丁的神学写成;第二部 分则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,道成肉身及救赎。 《亚他那修信经》在当时教会中最主要的功能有三:

  1. 在公共崇拜中使用。
  2. 作为教会教导的指引及基准。
  3. 其清楚的教义可用于抵制撒伯流、阿波林、亚利乌及犹 提乾等异端。

出处:《历代教会信条精选》 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出版 赵中辉 等译,赵天恩 主编

By Caspar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