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Josh Stahley

在谈到我们对洗礼的看法时,有两个主要错误,我们可能会陷入其中之一。第一个错误是把洗礼看成是救赎本身(ex opere operato),好像水里有什么力量或仪式本身就能给受洗者带来重生的恩典。

第二种,也是福音派圈子里更常见的错误,是把洗礼当作基督徒生活的一个可选附加项目。这种错误通常是出于正确的动机:我们希望保持福音不受任何试图靠行为称义这一错误的打扰,而洗礼可能看起来是一种行为。然而,这种观点误解了《圣经》中洗礼和得救信心之间的联系。

虽然圣经从未将洗礼与得救信心分开,但它确实区分了洗礼与得救信心。如果我们要忠心地“使万民作门徒,奉父、子、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”,就必须保持这种微妙的张力。

信心和悔改

我们在整个新约中都看到了洗礼和得救信心之间的一种联系。虽然可以举出很多经文作为证据,但由于时间关系,我们只看两个例子来证明这种联系。

首先,当我们阅读使徒行传中的布道时,我们注意到洗礼与信心和悔改紧密相连。使徒彼得在五旬节那天的“福音邀请”是:“你们各人要悔改,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……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。”(徒2:38, 41)。这是整个使徒行传中一再出现的常规模式:悔改和信心立即带来了洗礼。(另见使徒行传8:12、38,9:18,10:47-48,16:14-15、31-33,18:8,19:5)。布鲁斯(F. F. Bruce)在注释使徒行传2:37-38时正确地指出:“在新约中根本不存在未受洗的基督徒这种概念。”

其次,由于洗礼通常紧跟在悔改和信靠之后,新约圣经简单地假定所有信徒都已经受洗了(加3:27)。史瑞纳(Tom Schreiner)指出,书信中明显缺乏对这个问题的讨论:“令人吃惊的是,没有一封书信讨论了洗礼,这可能因为新约作者是写给那些已经是信徒的人,并且教会在他们信主时已经向他们解释了洗礼的意义。”

洗礼和得救信心

这一讨论的反面是,圣经对洗礼和得救信心作出了区分。虽然领受使徒的话语和洗礼是一起发生的,但经文确实区分了这两件事情而不是将其混为一谈。(使徒行传2:41)当哥尼流和他家里的人听到并相信时,他们立即接受了圣灵,这又成为了他们应该受洗的证据(使徒行传10:44-47)。

在他所写下的所有书信中,保罗都强调了,是对基督的信心使人得救。保罗并没有反对洗礼。相反,他看洗礼为一个标志,指出了福音的力量(罗马书6:3及之后)。洗礼的目的是作为一个可见的标志,不仅对受洗的人,而且对参加了整个见证仪式的基督徒群体,表明基督已经征服了罪和死亡,我们在祂里面也向主降服了。

这也是彼得在彼得前书3:21提到的洗礼重点。彼得把洗礼比作创世记第六章的洪水,然后说神带我们穿过水,就像祂带着挪亚和他的家人穿过洪水一样。彼得在这里提到的水是指审判之水。作为基督徒,我们都经历了神的审判之水,因为耶稣首先为我们经历了审判之水(可10:38)。我们的洗礼指向他在各各他的洗礼。基督徒的洗礼是新约中认同将来审判和耶稣战胜审判的方式。在洗礼中,神提醒了我们祂的应许,即祂带我们通过审判之水,使我们与基督一起复活。

得救的因素不是水本身(去除身体上的污垢),而是向上帝呼吁和好的清洁良心(认罪、悔改和信心)。因此,洗礼的功能是一个标志,指向基督的客观工作和它在信徒身上的主观效果。

— 节录自福音联盟《你问我答:圣经是否将救恩与洗礼分开?

By Caspar